龙胜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助力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生态排头兵
□本报记者刘健 通讯员谢永爱 周晓梁
近日,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抖音和微信平台上发布售卖野生兰花的视频,疑似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经办案民警侦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于4月5日擅自在三门镇交其村山场内采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野生兰花13株并出售给他人。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已到生态环境保护大队投案自首。经鉴定,该植物为建兰。龙胜公安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今年以来,龙胜各族自治县深入贯彻落实******视察广西“4·27”***精神和对桂林工作的***精神,严格按照桂林市委赋予龙胜在生态建设方面“打头阵、当先锋”的定位,以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为抓手,着力在生态环境保护队伍的组建、运行和管理等方面下功夫,扎实推进生态建设,助力龙胜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生态排头兵。
率先在全市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延伸工作“触角”
2022年2月16日,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挂牌成立,成为桂林市首支县(区)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同一天,该县10个乡(镇)生态环境保护中队同步挂牌。为夯实基层基础,延伸工作“触角”,该县还在各村设立“一村一辅警”的基础上,明确辅警兼任“生态环境保护员”,并落实2860.8万元在各屯(组)选聘生态护林员,形成了县、乡(镇)、村、屯(组)四级联动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纵向到底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体系。
“目前全县计划安排‘一村一辅警’共有119名,全县119个行政村原有派出所辅警(一村一辅警)39名,2022年第一批‘一村一辅警’招录45人已经正式上岗,第二批‘一村一辅警’35人正在招录中,并落实生态护林员2861名,以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固生态环境保护屏障。”该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大队长蒋永胜介绍说。
建立“联席会议+生态考核+专项行动”工作运行机制,创新治理模式
龙胜出台《龙胜各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一月一调度、一季一总结、一年一评议”横向到边的执法联动机制,重点研究审议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和方案,维护生态安全。同时,建立生态考核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有关指标纳入全县各单位、各部门年度考评指标体系,县直单位考核分值增加到65分,乡镇考核分值增加到40分,以考核指挥棒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约束,切实提高生态建设成效。
除此之外,该县每月还开展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生态排头兵“1个不变主题+1个特色生态整治”专项行动。如2月的“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生态排头兵+整治乱采乱挖”专项行动,3月的“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生态排头兵+禁渔”专项行动,4月的“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生态排头兵+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专项行动,切实做到“常规动作”不放松,“特色动作”出成效。
重拳出击“五大亮剑”行动,守护绿水青山
今年3—5月间,龙胜组织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相关单位开展瓢里、三门河流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对三门河流域沿岸非法小洗选(矿点)开展现场执法。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向企业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普法宣传,不断提升企业环保意识。
据了解,2022年以来,龙胜依托生态环境保护队伍这一主力军,以开展“2022清风”“春雷”等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林长制、河长制、田长制的深入实施,开展“亮剑护河”“亮剑护山”“亮剑护林”“亮剑护草”“亮剑护田”五大行动,奋力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截至2022年5月,共破刑事案件28起,其中非法占用林地案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6起、滥伐林木案15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5起、非法采矿案1起,取保候审17人,刑事拘留1人。联合有关部门共捣毁非法盗采废弃矿洞5处,检查企业73家,责令整改27家,责令停产7家,有力保护了辖区生态环境,守护绿色家园。
下一步,龙胜各族自治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将继续掌握全县生态环境领域犯罪动态,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龙胜优良生态环境,增进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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