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乐民镇人民政府关于今冬明春加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根据《浦北县预防非职业一氧化碳中毒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今冬明春加强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通知》(浦防联办发〔2021〕2号)要求,为加强今冬明春我镇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一)请各村(社区)居委会及镇各单位继续加大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力度,制定本辖区内的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工作,组织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开展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印发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资料,开展入户安检工作普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常识,在集镇主要路口、各村拉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在单位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在便民服务微信群宣传安全防范知识等,做到辖区内居民宣传率、知晓率全覆盖,全面提升人民群众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安全意识。
(二)请中学、各小学通过多种形式,对全部在校学生开展全覆盖的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知识、排查家庭燃气热水器烟管安全隐患宣传活动。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校园广播、手机短信、家长微信群、QQ群、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向师生及家长特别是外来务工家庭广泛宣传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识。提醒广大师生在家使用燃气洗澡、煮饭、炭火取暖时如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做到不漏校、不漏班、不漏人,增强广大师生及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救护能力;在家洗澡、取暖、炙烤衣物等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常识的宣传教育和中毒事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特别要强调小学生在家不能乱弄乱开燃气灶具,避免因燃气使用不当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组织我镇中小学校开展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及急救知识讲座,讲解常见的一氧化碳中毒原因、怎样识别一氧化碳中毒,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现场急救措施等安全常识,要求学生在使用燃气时要防止燃气管道和燃气灶具漏气;防止燃气点燃后被浇灭,造成燃气泄漏,引起窒息或爆炸的危险;正确使用燃气热水器,使用时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有效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发生。
(三)请镇民政办组织养老院、敬老院、五保村、儿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等养老机构和福利机构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教育工作。
(四)请镇卫生院做好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相关宣传教育、防范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利用电子字幕屏滚动播放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温馨提示内容。
二、加大入户检查力度。镇政府组织包村镇干部、村委(社区)干部利用钉钉平台对燃气热水器安装使用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镇直各单位要组织对本单位生活区进行全面排查和落实整改工作,重点排查燃气热水器安装在室内且无排烟管伸出室外等不规范情形,采取强有力手段督促用户立即整改。通过入户安检再排查、再整改、再宣传,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详实记录并建立工作台账,督促用户整改并***整改情况,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切实消除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隐患。
三、督促落实用户整改。请镇村工作组对排查出存在隐患的住户,责令停止使用并督促整改,对住户家中存在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隐患的设施张贴封条,禁止住户继续使用。对未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的用户要实行***督促,特别是对拒不配合整改的住户,要组织执法部门,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对在不具备安全条件下使用、储存燃气的用户进行立案处罚,确保隐患整改到位。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对辖区燃气主管部门报告制度,按规定暂停向存在隐患问题的用户供气。
四、加强燃气及燃气器具市场整顿力度。市场监督管理所、派出所、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联合执法,深入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排查治理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存储、充装、运输、经营燃气行为,取缔非法经营燃气网点,查扣违法运输液化石油气钢瓶车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惩非法经营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组织开展燃气器具市场专项整顿行动,组织力量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销售质量、标识有问题燃气器具或销售假冒伪劣燃气器具行为的,要查明来源,依法从严查处。
五、强化督查、问责。镇政府将适时对各村(社区)、各单位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宣传排查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村(社区)、单位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将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和单位主管部门,对由于宣传、安检不到位,市场监管履职不到位、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乐民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