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节约能源资源经验做法
一、加强领导完善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我局高度重视,成立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为局节能工作负责人,由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其他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节能办公室,节能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黄琴珍同志任节能办公室主任。局机关节能办公室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水、电、办公用品耗材等资源消耗节能规划,制定高耗能设备逐渐淘汰计划,对使用过程中的资源消耗进行监督、整改,切实做到节能工作的有序性和计划性。
二、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为完成节能工作,由节能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局年度节能目标和指标,以及相关节能措施和考核办法,并分解到股室,明确股室负责人为股室节能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于铺张浪费的股室要严格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定期将单位资源消耗统计、考核上报;制定单位节水、节电和办公费的节能工作实施细则。根据节能要求,建立并完善年度资源消耗台账,由财务室对水、电、办公费等各种资源消耗进行统计登记,并按时上报节能办公室。将各股室人员节能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三、做好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使用
(一)抓好节能产品和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采购节能产品,逐步淘汰高能耗设备和产品;
(二)做好节电节水设备改造,大型用电设备加装节能设施,采用节能灯具,淘汰低效高耗照明产品,使用节水器具;
(三)做好建筑节能工作。
四、宣传教育
(一)做好主题宣教活动,大力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让全局干部职工都树立起节约的意识,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支笔,形成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时时讲节约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我局的节能降耗工作。
(二)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利用宣传讲座、张贴标语、宣传栏、节能体验活动等形式,组织局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大力宣传普及节能相关知识,举办面向干部职工的节能低碳等生态文明建设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教育实践活动。
五、督导检查
节能办公室不定期对各股室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凡发现违反本细则的,责令改正;发现两次以上违反本细则的,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将给予严肃处理。同时,节能办公室将定期对水电供应系统进行每月1-2次排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防止不必要的浪费。
宁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