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2012年第一季度,招远市环保局以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和生态市创建为中心,通过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开展了“百日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加大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了全市环境安全。
一是日常监管不放松。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水源地保护区域的日常监督管理,增加监察频次,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每天监察一次,对重点污染企业每旬至少监察一次,对一般污染企业每月至少监察一次。重点检查排污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转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情况、辐射装置的使用管理情况,对存在污染事故隐患的企业,督促企业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及时整改,消除污染隐患。每次检查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增加了节假日、双休日检查和夜查频次,非日常工作时间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00多人次。
二是专项行动不间断。开展了粉丝和石材环保专项整治活动。自2012年2月起,对全市粉丝企业和石材加工厂进行了全面调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逐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成效。同时,为巩固、深化粉丝和石材环保专项整治活动,将于四月份召开全市粉丝和石材环保专项整治会议,进一步扩大专项整治活动的效果。开展了重金属和化危品企业环境隐患大排查活动。对全市4家涉重金属企业和20余家化危品企业实行拉网式检查,掌握了涉危涉重企业情况,明确了监管重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开展了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对大沽河流域内的化工企业,坚持每周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针对饮用水源地污染现状,加强了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监管力度,要求水源地内各自然村将垃圾集中收集、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向河流沿岸倾倒生活垃圾,确保了饮用水源地周围的环境安全。
三是环境执法不手软。重点加大对粉丝、石材、化工、黄金等重点行业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强化排查和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杜绝企业擅自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对治污设施不运行、超标排污、私设暗管偷排偷放、滥排乱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严肃查处界河、罗山河和大沽河等重点流域内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12年第一季度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检查企业150余家,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树立环境保护执法权威,开创我市环境执法新局面。
(市府办信息调研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