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出实招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
宜州区是广西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广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示范县,境内有河流141条。自河长制工作实施以来,宜州区强化机制,落实责任,深化监管,推动江河湖库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
以痕迹压实“河长”责任。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各段河长,其中,区总河长2人、区河长6人、乡镇总河长100人、乡镇河长100人、村河长182人。各级河长按照“县河长一月一巡,乡级河长一旬一巡,村级河长一周一巡”的巡河机制,开展巡河工作,对存在问题发现一个、上报一个、整治一个。今年1月至11月,该区各级河长共开展巡河11985次,发现问题37件,已整改37件。
以制度保障河长制落实。制定出台《宜州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宜州区河长制相关工作制度(试行)》等,明确河长制实施范围、河长组织体系、管护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同时,出台河长巡河制度、河道水域保洁制度,将所有河道清理保洁责任落实到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并要求各乡镇也制定相关制度,建立垃圾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理的转运机制,保障河长制工作顺利推进。
以“清四乱”“治三无”行动改善河湖环境。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对全区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突出问题进行排查,发现一处、整治一处、销号一处。今年以来,发现问题10处,已销号10处。开展打击整治“三无”船舶专项行动,今年8月以来,共排查船舶200余艘,发现“三无”船舶71艘;截至10月20日,6艘需整治清除船舶已由船主自行清理上岸,65艘农(自)用船舶已全部在乡镇备案纳规管理。
以长效机制维护河湖健康。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非法采砂、非法养殖、非法捕捞、涉河违章建筑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2018年,查处非法采砂案件4起。2019年,查处非法采砂案件3起;依法拆除涉河违章建筑6起。今年以来,共开展水路巡航执法6次,收缴电鱼机7台、蓄电池4块、充电机3台等一批非法捕捞工具,立案查处违法电鱼人员1人。
以“三二一”模式增强爱河护河意识。组建各级河长队伍、水事执法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三支队伍,建立完善区乡村三级河长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20名河库协管员,配合水事执法部门开展河库巡查工作,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近5年来,该区共组建各级各类志愿者队伍106支,5600多人参与。落实河长的监管责任和经营者的管护责任两个责任,在强化各级河长监管责任的同时,强化涉河企业、经营者的管护责任,要求签订承诺书,对所涉及的河段、库面进行管理、保护,履行保护河库责任。每月开展一次“爱护会唱歌的河”集中宣传活动,让活动进校园、进社区、进厂矿、进村屯,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全面爱河护河意识。
以创新举措打造河长工作新局面。通过打造水生态文明建设亮点,结合“美丽宜州·生态乡村”和建设美丽幸福河湖工作,统筹开展河湖综合治理、水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水系统综合整治、水文化旅游、水利风景区建设等,建设汇聚“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美丽幸福下枧河。经检测,宜州区地表水水质达标率100%。2017年,下枧河被评为全国“最美家乡河”,全国仅评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