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号通告
为了确保我市不发生传入性非典型肺炎,保证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青岛市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
一、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港口、铁路等部门要严守
海、陆、空检疫关卡,把好第一道防线,公安和交通部门要配合设卡。各航空售票单位,在出售机票时,要详细登记购票人的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以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二、全市各监测哨点,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加强疫情监测与调查处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防护到位,全力以赴做好呼吸道发热就诊病人的筛查和临床救治病人的准备工作,
发现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各区市政府要在社区设立防非典咨询站,及时向居民咨询和发放宣传材料,并协助做好“非典疫情监测工作,发现可疑病人及时报当地卫生和疾病控制中
心。社区医务室、厂矿企业医务室、社区服务站、个体诊所,一旦发现发烧、咳嗽的病人,不得私自留治,要立即和上级单位联系,如果病人症状明显应马上通知120转运。药店对
于有发烧、咳嗽的病人,要由工作人员发放明白纸,并耐心劝说其到二级以上医院呼吸道发热门诊就诊,农村发热、咳嗽病人到乡镇以上医院就诊。
三、建委等部门要组织各物业公司对所负责的各类办公、居住场所、环境场所每天进行定期消杀,组织居民进行群防群治。同时,会同卫生部门加强对二次供水消洗管理,确保饮
水安全。交通、交运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的管理,所有车辆必须开窗通风,每天由交管部门组织进行集中消毒,并贴有统一制作的日消毒标识。学校、
宾馆、饭店、建筑工地等重点单位和场所,要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健全防范制度。
四、各旅游公司、社会团体,从即日起,原则上取消国际、全国、全省、跨省、跨地区会议和外地旅游团队的组织接待工作;在开或在接的会议,要加强登记、监测,密切观察。
五、其它各级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及时动员从疫区
返青人员加强防护隔离意识,有疑似症状人员及时到二级以上医院呼吸道发热门诊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