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招生500人
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招生工作已经全面展开,计划招生 500人,由廊坊市技师学院承担,招生工作将持续到8月底。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报名。
廊坊市技师学院面向我市招收500名扶助生将与该校社会招生同期进行,学制为两年(含半年顶岗实习),学生在校期间将减免一切学杂费 ,该校两年学制的十个专业全部面向扶助生招收,而且招生名额不向扶助生设限。录取后,符合单独设班条件的单独设班,不能单独设班的 与社会招生的混合编班。
招生条件:具有我市户籍;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以及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农村“低保家庭”或年人均收入在 贫困线以下的家庭成员;年龄在15-22岁之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且有就业愿望,每个家庭限报1人。
2013年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招生采取个人报名与扶助对象所在街道(乡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要如实填写《2013年廊坊市城乡 技能就业扶助招生审批表》,困难家庭应有相应证明,文化程度应有相应学历证书,报名对象本人所在居委会(村)、街道(乡镇)要对其 家庭情况和报名条件逐级把关,并对拟推荐人员公示一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公示情况进行核实。市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财政局复审并最终确定录取名单,扶助生所填志愿原则不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任务院校签订实施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协议书,明确招生专业学制、培养目标、推荐就业、杂费补助标准及 拨付办法、双方责任等事宜。各有关部门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报、考察公示、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招生报名条件,履行必要的审核 程序,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据了解,为扶助城乡贫困人员通过技能培训实现稳定就业,我省自2007开始实施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特 困家庭为重点,每年招收一批困难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教育,毕业后推荐就业,实现“就业一人,脱困一户”的目标。2007年至2012年, 我市已有2100余名学生受益于城乡技能就业扶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