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
各乡镇政府,县河湖长制工作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要求,为选树各类别、各方面、各层次的河湖、单位和个人示范典型,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引领河湖长制各方面责任主体高质量担当作为,带动全社会公众积极投身河湖治理保护事业,建设更多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经基层推荐、乡镇申报、县级评审和社会公示,在全县评选出示范河流1条、示范乡镇1个、示范单位1个、官方河湖长2名、民间河湖长1名、河湖长制工作人员1名(与省、市示范名单不重复)。
希望入选示范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始终追求卓越、走在前列,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面向全社会广泛开展示范经验总结、舆论宣传和复制推广,引导形成学习示范、建设示范、推广示范的良好氛围,聚合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在落实河湖长制、推进长江大保护、打赢碧水保卫战、增添人民群众生态福祉中见贤思齐、比学赶超,开拓进取、百轲争流,为通山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通山县碧水保卫战“示范建设行动”遴选成果名单
通山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