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学子酿大错柔性司法显温情
本报讯 通讯员张伟 刘丹 9月22日上午,孝昌法院民商事审判第三团队田毅刚法官在第四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今年5月,数名未成年初中生在某中学内发生斗殴,致使一名学生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二级,致害学生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因致害学生均系未成年人故免于执行。之后因赔偿事宜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矛盾愈发激化,受伤学生家长情绪激动,心有不甘,故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中,法官时而以一个父亲的角色,分享对子女教育的心得体会和感悟;时而运用其心理咨询师的专业知识,分析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面临的心理问题,作为家长应该如何解决;时而又从一个法官的角度,对纠纷进行辨法析理,以促成双方达成谅解。最终,在法官情理交融、苦口婆心的劝解下,受害方家长体现了宽容的态度,双方对赔偿方案也达成一致并当庭履行完毕,法庭内一片和谐的氛围。
法律条文是冰冷的,然而司法是有温度的。这起涉未成年人纠纷的调解,既对家长正确处理未成年人犯错起到了教育指导的作用,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我院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给予柔性司法的“特别保护”,让他们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不致于因为偶尔的错误而背负沉重的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