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档案局关于云梦县吴铺镇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创建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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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8月18日发表
云梦县档案局关于
云梦县吴铺镇人民政府等3个单位创建
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的公示
2020年12月2-4日,云梦县档案局组成评审组,分别对云梦县吴铺镇人民政府,云梦县财政局下辛店镇财政所、清明河乡财政所机关档案创建工作进行了评审,认定云梦县吴铺镇人民政府、云梦县财政局下辛店镇财政所、清明河乡财政所3个单位通过省一级复查。根据《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鄂档规〔2016〕1号)规定,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5天,自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
社会各界对评审结果若有异议,请于2020年12月11日前向云梦县档案局反映。
联系电话:0712—4338969 联系人:梅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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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20:01:4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