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9年11月份失业人员价格临时补贴的公示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16日发表
根据《关于发放11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通知》(荆发改物价发〔2019〕304号)文件规定,我市11月份食品价格单月同比上涨23.2%,已达到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条件。
现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启动物价补贴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对象为2019年11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补贴人数为222人,每人补贴金额为1063元*23.2%≈247元(四舍五入),共计54834元。现将补贴情况公示如下。
2019年11月份失业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名单.xlsx
沙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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