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龙湖分局意外伤害公示(许说明等2人)(20180404)
公示
兹有我市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许说明等2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参保人住院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参保类型 | 入院时间 | 收件日期 | 住院总费用(元)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许说明 | 440521********1032 | 居民 | 20180207 | 20180329 | 96515.1 |
汕头仁济骨科医院 | 余燕云 | 440521********254X | 居民 | 20180301 | 20180403 | 21410.37 |
以上参保人本人(代理人)承诺该次意外事故不存在他方责任、工伤事故,如有隐瞒或欺骗,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湖分局医疗工伤结算股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核发医疗保险待遇。
联系人:林佰鑫
联系电话:0754-88889530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湖分局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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