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8月01日发表
关于调整部分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相关幼儿园: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7】9号)精神,经幼儿园申报、部门联合审核、集体审议等程序,结合周边县市保教费收费水平,决定调整我县部分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相关幼儿园调整后的保教费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本次调整保教费收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从2018年秋学期开始执行。
附表:部分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情况表
宝应县物价局 宝应县财政局 宝应县教育局
2018年8月13日
(此页无正文)
抄 送:县政府办、县物价局检查分局、相关镇物价管理检查站
宝应县物价局综合科 2018年8月13日印发
共50份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30 08:28:3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