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迅速侦破一起伪造交通事故的故意杀人案
2014年06月12日4时17分,事故处理中队当天值班民警接到分局指挥室电台通知:在汉阳区江城大道下墨水湖桥往月湖桥方向发生一起车撞固定物的交通事故。办案民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通过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发现一辆车号为鄂HBC202号小客车撞击立交桥墩,车门呈打开状,车内副驾驶位躺有一名年约40几岁的女性,现场未发现该车留有制动痕迹,前挡风玻璃完好无损。经现场急救人员确认该女性已经死亡,四肢、胸腔、头颈部均未发现明显骨折现象,且尸体已经发硬变凉,在对尸体进行鉴定时,办案民警发现该女性死者颈部下颌处有明显外伤,该交通事故存在诸多疑点,经向大队领导汇报,分别联系分局刑侦大队及荆楚司法鉴定所法医对尸体进行尸检。
由于该事故系交通事故报警,办案民警一方面立即核实事故车辆相关信息(车主董植超,湖北省钟祥市郢中镇董家巷村六组36号),另一方面通过遗留在车内的手机确定死者身份杜琴(女,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苏台村二组),在取得以上基本信息后办案民警于当日17时动身前往钟祥市董植超家中开展调查工作。其家人称董植超2014年06月11日19时至20时间给家中打电话说要到武汉去,之后一直未与家人联系,其妻子当场拨打董植超电话亦无人接听,且其妻子提供董植超电话号码与事发当日报警电话号码相同,民警给家属做了大量思想工作佯装离开在其家周边继续蹲守,直至2014年06月13日早董植超仍未归家。于是民警再次赶回董植超家中继续对其家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6月14日董植超在其家属的陪同下来汉阳大队自首。办案民警立即对董植超进行突审,董植超对其因感情纠纷与被害人杜琴发生激烈口角,继而发生打斗并在打斗中将杜琴掐死,随后驾车来汉后在江城大道武汉市汉阳区社区福利院路段驾车撞击立交桥墩伪造交通事故现场报警后离开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一起伪造交通事故的故意杀人案在48小时内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