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9次会议
3月21日,炎陵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9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交办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意见,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县委副书记、县长文专文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戴诗平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实到24人,因事请假3人,符合法定人数。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免去谭建良同志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免去尹志发同志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免去周桥梁同志的县林业局局长职务。会议决定任命谷兢兢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任命谭建良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任命唐松华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任命刘娟同志为县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戴诗平向通过任命的人员颁发任命书。上述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庄严就职宣誓。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向县政府交办了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意见,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子强、张金华、吴先德、曾宪昌、刘福贵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领导刘永初、唐厚雄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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