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商务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推荐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商务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推荐工作
各相关企业:
现将《广东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81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管局办公室银保监会办公厅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0〕183号),所推荐数据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数据中心所有者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数据中心产权清晰,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3年(含成立不足3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具有清晰、完整的物理边界,拥有独立的供配电和符合《绿色高效制冷行动方案》(发改环资〔2019〕1054号)要求的制冷系统,且截至申报日已全系统正式运行持续1年以上;
3.建设和布局符合《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通〔2013〕13号)要求,且符合所在地建设规划要求及其他所在地方法律法规要求;
4.未被列入2019年工业节能监察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整改名单
请各镇街经发办通知拟申报企业于9月11日上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至区经济促进局工业促进科。(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22831233)
粤工信节能函【2020]811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_广东省发展改革委_广东省商务厅_广东省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_区国家绿色数据中心(2020年)推荐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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