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长义应加快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司法保障
3月11日,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辽宁代表团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全国人大代表、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在审议时对“两高”工作报告给予肯定,并建议司法机关用改革的思维引领司法体制机制建设,尽快出台与新刑事诉讼法相适应的指导性意见,为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提供有力保证。
赵长义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这既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也是破除“司法地方化”的关键,社会各界对此项改革充满期待。他建议,“两高”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思路的基础上,处理好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尽快出台法院、检察院内部改革的基本框架,加快制定出台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试点方案,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以及符合法官、检察官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具体步骤和时间表,促进司法管理体制改革顺利有序推进落实。
赵长义还谈到了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试点相关工作。他提出,目前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是要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网上信访事项办理机制和网上回访、网上督察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及时解决当地信访问题,取消“信访排名”、“责任追究”等考核制度。他建议,要加快建立涉诉信访案件的终结处理机制,着力从制度上控制和减少涉诉信访案件,推动涉法信访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赵长义说,为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国家有关机关已联合或分别制定了实施规定,但其中仍存在解释主体多、解释内容不一致等问题。他建议“两高”积极协同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对刑事诉讼中遇到的带有共性、普遍性问题,研究制定具体解决办法,统一尺度和标准,出台指导性意见,以保障刑诉法准确有效地执行,维护法制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