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誉基誉憬湾15栋18栋19栋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明城规(示)〔2017〕321号
关于誉基誉憬湾15栋、18栋、19栋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富湾)荷富路以西、明富路以北的誉基誉憬湾15栋、18栋、19栋及地下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誉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誉基誉憬湾15栋、18栋、19栋及地下室
三、项目基本情况
15栋,地上二十四层,建筑高度为74.3米,基底面积为426.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0.4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10040平方米。
18栋,地上二十四层,建筑高度为74.3米,基底面积均412.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308.0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9735.73平方米。
19栋,地上二十四层,建筑高度为74.3米,基底面积均412.4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308.0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9735.73平方米。
地下室,地下负一层,建筑面积为7080.24平方米。
(详见附图)
四、公示时间:自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23日
五、公示地点:建设项目现场位置
六、公示网站: http://gt.gaoming.gov.cn/ztzl_1/ghgs/
七、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邮编:528500。
2.电话:0757-88620885
3.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电话、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城乡规划)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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