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利嘉华陶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我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5日-1月11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址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号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佛山市禅城区利嘉华陶瓷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梧村工业区 | 佛山市禅城区利嘉华陶瓷有限公司 | 原环评:B2007-0079 后评价:CHB2015-1-14 | 广州纳佳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年产抛光砖500万平方米。主要设备有:抛光生产线3条,打包机5台,上磨机2台,前磨机4台,刮平机3台,摆动刮平机3台,抛光机6台,超洁亮机6台,后磨边机4台。 | 该项目按要求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工作。抛光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陶瓷废浆渣委托佛山市禅城区小西湾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外运处置;根据验收监测报告(NJ1512110103)显示:项目各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季华西路131号1#楼A座5楼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联系电话:0757-82520842
传 真:0757-8252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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