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室科员
二、选调人数
2名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我市七大机关中具有公务员身份,佛山市户籍;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中文或哲学专业;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写作能力,现从事办公室文秘,写作工作者优先考虑。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请符合要求的报名者于2007年4月30日前将材料寄至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4号17号楼702室谢练军同志收。报名者请提供报名表(原件)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户口簿、公务员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免冠红底大一寸照片2张。如有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请提供发表文稿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我办收到材料后,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约在2007年5月中旬。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文章写作。面试内容:写作基本知识,完成本职工作的基本能力素质等。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四)体检和考核: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文件规定进行,体检医院为佛山市第一、第二人民医院或市中医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被考核者原单位的组织鉴定、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环节进行。
(五)录用: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人员,经市府办党组同意录用后,报市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OO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