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近日,******李克强签署第656号***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 共六章三十五条,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等作出规定。
《条例》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同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条例》规定了登记簿的登记内容,要求登记机构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将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权利限制状况等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予以记载;规范了登记形式,要求登记簿原则上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
《条例》还要求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不同部门之间要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条例》按照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把登记资料查询人限定在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登记资料; 查询登记资料要向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资料。
为维护物权稳定,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条例》 还明确,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不动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出台,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魏莉华表示,实施统一登记后,可以更好厘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提高登记准确性和权威性,更好地维护当事人不动产物权。同时,统一登记实施后,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将有效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不动产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有专家表示,不动产登记最大的影响在于数十年来首次“摸清家底”。而且这一工作有望为房产税开征、个人不动产信息全国联网乃至“以房反腐”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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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证
原来各部门已经发放的证书继续有效,不得强制要求更换证书,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不可以以人查房,目前只能以房地产地址查询。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信息平台建设时间表:
2015年7月上线试运行信息平台;
2016年完善平台并扩大试运行范围;
2017年全面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