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关于A5140350宗地总平面图设计调整事宜的通告
深圳市光明商业中心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调整A514-0350宗地总平面图部分设计,我局拟同意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调整内容
新地中央广场项目位于光明大道与河心路交汇处东南侧的A514-0350宗地,2013年7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土建许字GM-2013-0016号)。本次总平面图调整内容(详见附图云线圈示部分)为:
总建筑面积由162836.67平方米调整为163242.44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114882平方米调整为114888.27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39656.57平方米调整为40056.07平方米,核增建筑面积由8460.56平方米调整为8466.83平方米,核增建筑面积中的架空层面积由5057.35平方米调整为5063.62平方米。项目名称由光明商业中心城市更新项目西地块改为新地中央广场;将地块编号改为宗地号。
其他规划指标不变,仍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GM-2012-0002号)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2)7008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示说明
本通告公示期7天,自2014年8月26日至2014年9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联系我局。本通告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发布:
(一)网站
1.http//www.szpl.gov.cn(市规划国土委网站)。
2.http//gm.szpl.gov.cn(我局网站)。
3.http//www.szgm.gov.cn(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二)实地
光明新区光明大道与河心路交汇处东南侧新地中央广场项目施工现场。
联系人:吴政纲
联系电话:23466889、2346******(传真)
地址:光明新区观光路3009号
邮编:518132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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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总平面副本(西地块).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