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16日发表  

中国气象局令

(第11号)

  现发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国气象局局长 秦大河

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维护国家利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未设气象主管机构的县(市),由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条 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便民、高效和信赖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 下列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的防雷装置应当经过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

  (三)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四)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第五条 防雷装置设计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交付施工。防雷装置竣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六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程序、文书等应当依法予以公示。

第二章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第七条 防雷装置设计实行审核制度。申请单位应当向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称许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报表》(附表1、附表2)。

  第八条 申请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

  (二)总规划平面图;

  (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四)防雷装置初步设计说明书、初步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需要提交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第九条 申请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审核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附表3); 

  (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三)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

  (四)设计中所采用的防雷产品相关资料;

  (五)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有关技术评价意见。防雷装置未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总规划平面图;经过初步设计的,应当提交《防雷装置初步设计核准书》(附表4)。

  第十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受理。

  (一)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

  (二)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三)需要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的项目,提交了雷击风险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资料补正通知》(附表5、附表6)。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第十二条 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本规定的受理条件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出具《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受理回执》(附表7)。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内容:

  (一)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内容的真实性;

  (二)防雷装置设计是否符合***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

  第十四条 许可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合格的,许可机构应当办结有关审核手续,颁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附表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经核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在施工中需要变更和修改防雷设计的,必须按照原程序报审。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不合格的,许可机构出具《防雷装置设计修改意见书》(附表9)。申请单位进行设计修改后,按照原程序报审。

第三章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防雷装置实行竣工验收制度。申请单位应当向许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附表10)。

  第十六条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二)《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三)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

  (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

  (五)防雷装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

  (六)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记录和由国家认可防雷产品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

  第十七条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当受理。

  (一)防雷装置设计取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核发的《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

  (二)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单位和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资质和资格;

  (三)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第十八条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资料补正通知》(附表11)。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第十九条 许可机构应当在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本规定的受理条件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对决定受理的申请出具《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受理回执》(附表12)。对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内容:

  (一)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内容的真实性;

  (二)安装的防雷装置是否符合***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是否按照审核批准的施工图施工。

   第二十一条 许可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竣工验收决定。防雷装置经验收合格的,许可机构应当办结有关验收手续,颁发《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附表13)。防雷装置验收不合格的,许可机构应当出具《防雷装置整改意见书》(附表14)。整改完成后,按照原程序进行验收。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申请单位不得以欺骗、贿赂等手段提出申请或者通过许可;不得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文件。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监督与检查,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履行监督责任。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第二十四条 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下级气象主管机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任何财物和谋取其他利益。

  第二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从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活动时,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举报,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有关建筑物建设规划许可、防雷装置设计图纸等文件和资料,进行查询或者复制;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建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安装、检测、验收和投入使用的情况作出说明;

  (三)进入有关建筑物进行检查。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进行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与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第二十九条 从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条 申请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许可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

  第三十一条 申请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的,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给予警告,撤销其许可证书,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伪造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有关材料或者文件的;

  (二)向监督检查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三)防雷装置设计未经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核准,擅自施工的;

  (四)防雷装置竣工未经有关气象主管机构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关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构不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中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由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导致雷击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以及国家或者他人财产重大损失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4 12:14:18重新编辑
深圳公明镇北环路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金谷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光明农场柑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西田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楼村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上村元山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李松蓈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大围沙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楼村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上村下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红星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南庄新村第一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李松蓢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楼村第三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楼村第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村第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塘尾兴华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成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将石石围油麻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将石南庄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街道长圳村长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明镇根竹园大岗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马田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街道大围沙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将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怡景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公明镇田寮第六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县政务中心教科局窗口三举措为教师资格证补(换)发作准备
  2. 区税务局召开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
  3. 昭化区红盾春雷行动2018全力开展医用耗材专项整治
  4. 白果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5. 正源乡四个强化源头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6. 邹自景赴我区调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工作
  7. 鼓城乡四举措全力做好防汛工作
  8. 高阳镇镇计生便民服务惠民生
  9. 建场馆抓训练我县全力备战省残运
  10. 市财政局来我县检查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11. 檬子乡三抓抓好大春备耕工作
  12. 普济镇多举措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3. 汛期动态区旅游发展局切实做好帮扶村防汛减灾工作
  14. 用生命谱写扶贫赞歌
  15. 区委农工委全力投入抗洪救灾工作
  16.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全文)
  17. 三大体系系住环境整治关键
  18. 2018年中观察系列报道之二全面深改新阶段改革加速擘画施工新蓝图
  19. 精准扶贫暖人心送来锦旗表真情
  20. 三江镇扎实开展国庆节前安全大检查
  21. 昭化区公安局分局调研重点工程建设工作
  22. 昭化区出台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试点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23. 五权镇压实工作责任狠抓目标落实
  24. 昭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到昭化镇培训指导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25. 省气象局慰问黄洋特困村困难群众
  26. 四川省民政厅公布电话欢迎举报涉黑涉恶涉乱线索
  27. 王家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会议
  28. 县卫计局四举措强化医疗卫生工作助推脱贫攻坚
  29. 我县9个村列入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
  30. 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开幕
  31. 山清米业创新营销模式助推企业发展
  32. 虎跳司法所做好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政策宣讲工作
  33. 昭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农业窗口落实三规范提速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
  34. 邹自景拜会胡占凡郭运德张显一行
  35. 福庆乡三举措推进脱贫攻坚六有系统录入工作
  36. 三江新区昭化片区上半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86亿元
  37. 我县2家企业荣获2016年度市优秀服务机构
  38. 省农业厅到旺苍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查监测抽检
  39. 区财政局三举措扎实做好帮扶村防汛减灾工作
  40. 县旅游局深入开展十一黄金周节前旅游安全大检查
  41. 王晓勇来我区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授课
  42. 英萃镇加大整治河道非法采砂力度
  43. 大河乡实行分类救助措施帮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44. 鼓城乡多措并举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45. 住新房齐奔康
  46. 柏林沟镇召开2018年返乡创业座谈会
  47. 昭化区用好四项基金特殊困难
  48. 县米管局四举措切实抓好职工禁毒工作
  49.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确保省二级示范高中创建成功
  50. 县人口计生局积极推进民生工程实施
  51. 我区收听收看四川省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
  52. 扶贫修路修到家门口
  53. 昭化区教育系统三举措筹好管好用好互助保障基金
  54. 县防震减灾局检查白马寺社区申报防震减灾示范社区工作
  55. 大德乡机关干部当好三员服务农村发展
  56. 省财政厅企业处长黄永昶一行真情关爱帮扶贫困群众
  57. 白水镇积极应对强降雨天气防汛工作
  58. 全区人才工作推进会议召开
  59. 省食药局交叉督查昭化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
  60. 区电视台深入报道区国税局脱贫攻坚工作
  61. 市委宣讲团赴我区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
  62. 白水镇切实做好节日烟花爆竹消防安全工作
  63. 东河镇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帮扶走访工作
  64. 县国土局大力开展土地日宣传活动
  65. 陈家岭街道办多举措开展清洁城乡行动
  66. 方健忠来我区考察党建扶贫工作
  67. 旺苍经开区三措施促园区发展
  68. 龙凤镇强调脱贫攻坚政策执行三个度
  69. 静乐寺街道四举措狠抓清明节群众祭祀工作
  70. 五权镇认真做好2017年综治宣传月活动
  71. 昭化区五抓五保障让困难群体温暖过冬
  72. 鼓城山七里峡景区启动实施互联网智慧旅游项目
  73. 区人社局四举措撑起劳动者维权保护伞
  74. 昭化司法所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75. 张华镇四举措保障脱贫攻坚六有信息平台建设顺利进行
  76. 民政部发布数据显示农村留守儿童少了两成多
  77. 虎跳镇召开脱贫攻坚一诊工作总结汇报会
  78. 枣林乡四举措推动环境卫生整治常态化
  79. 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预备会召开
  80. 我县综合施策抓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
  81. 全民参与天星村公路建设攻坚工作
  82. 陈家岭管理办三到位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83. 工业园区管委会大力推进法治进企业
  84. 我县将投资1200万元打造特色商业步行街
  85. 昭化区检察院到帮扶村开展春节慰问活动
  86. 患者减负5月起抗***药进口关税降至零
  87. 柳溪乡多举措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88. 四川电视台来龙凤采访互助资金项目
  89. 大河乡三举措做好冬季道路交通安全
  90. 高阳镇三精准扎实走好产业扶贫道路
  91. 炎炎夏日送清凉丝丝关怀沁人心
  92. 我县着力五化发展核桃产业支撑林业科技扶贫
  93. 福庆乡开展林业科技扶贫暨核桃嫁接现场培训
  94. 省十三届运动会羽毛球竞赛委员会会议召开
  95. 昭化区幼师国培工作坊开展线下集中研修活动
  96. 县应急准备工作专项检查组赴木门检查
  97. 旺苍县四措并举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
  98. 我县五举措抓好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
  99. 从7000元到6万元采摘经济如何让农民腰包鼓起来
  100. 鼓城乡四措施积极应对汛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