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基本格局香洲区通过国家生态区考核验收
本报讯 记者宋显晖报道:昨天上午,在珠海度假村举行的珠海市香洲区建设国家生态区考核验收工作会议上,香洲区顺利通过考核验收。环保部生态司副司长邱启文宣读了考核验收结论:“香洲区国家生态区创建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技术评估中提出的整改意见总体落实到位,各项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达到了国家生态区考核指标要求。验收组同意香洲区通过国家生态区考核验收,并按程序报环境保护部审议批准”。
考核验收会由广东省环保厅副厅长陈敏主持。副市长潘明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考核验收组专家在现场考察香洲区生态建设、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资料审核并听取香洲区汇报后,经审议认为:香洲区高度重视建设国家生态区工作,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守“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底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保护生态系统功能,大力提升区域生态环境指标,弘扬生态文化,初步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基本格局,国家生态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验收组还建议,香洲区下一步应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持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丰富和深化生态区建设内涵,依据陆、海、空生态承载能力,优化国土开发空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进一步提升经济发展的生态化水平;尽快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科学规划,创建体制机制,努力探索具有珠海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道路,争当珠三角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原副局长祝光耀充分肯定了香洲区的创建工作,认为香洲区有条件有能力走出一条具有香洲特色的生态文明之路,并对香洲区在全国率先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充满了信心。祝光耀希望香洲区在生态建设方面进行一些探索和实践,为广东省提供示范,积累经验。
潘明代表市政府向验收组承诺,珠海市将认真落实验收反馈意见,巩固发展生态建设成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严格落实环境保护部、省环保厅生态建设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标本兼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投入,同时鼓励支持其他区开展生态创建,促使珠海市生态建设全面提升。继续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加快珠海科学发展的突出位置,不断健全生态建设的体制和机制,按照人口资源与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统筹城市总体规划,坚持把环境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推动生态建设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会上,香洲区委副书记、区长闫昊波宣布,香洲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工作同时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