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拟放宽年龄学历等人才引进条件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可快速入户
7月3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珠海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拟放宽人才引进年龄、学历、岗位等限制条件,推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促进珠海持续保持人才竞争力、吸引力。
珠海市于2017年起实施人才优先引进政策。政策实施三年来,珠海市成功引进各类人才8.7万名,连续三年同比增长逾50%,人才净流入率居全省首位。
为减轻疫情影响,促进经济发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起草了《意见稿》,拟通过进一步放宽人才引进年龄、学历、岗位等限制条件,特别是将重点企业优秀工人纳入人才范围予以快速办理入户,推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更好地服务珠海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促进珠海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意见稿》从四个方面提出放开放宽人才引进入户措施。一是放宽引进人才的对象范围。现行政策规定引进的人才须在本市“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意见稿》拟放宽为,在珠海市的用人单位引进的人员,并在本市办理用工登记备案,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二是放宽部分人才引进的具体条件。在学历方面,现行政策规定为全日制大专(高职)以上学历。《意见稿》拟放宽为,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予以纳入人才引进。即含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在年龄方面,《意见稿》拟放宽为:学历型人才、职称型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技能人才、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的引进年龄,统一设置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同时,《意见稿》拟取消引进三、四级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等。
三是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珠海市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入户需求旺盛,但目前珠海市“两个五年”入户基本条件相对人才引进条件门槛较高,将这些一线优秀员工纳入人才引进入户范围,有利于重点企业更好地留住人才。《意见稿》拟将在珠海市重点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为满1年以上)的一线管理和技术骨干,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及入户手续。重点企业名录由市人社部门牵头各部门、各区动态编制。
四是放宽“先落户后就业”条件。2018年实施的“珠海英才计划”规定: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目前横琴新区已率先落实“毕业五年内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区为“三年内”)。《意见稿》拟将“先落户后就业”条件统一放宽为“毕业五年内”。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