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公开选聘招商人员简章
为加大党员干部在“三重”一线实践锻炼力度,强化招商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水平,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招商人员,充实招商引资工作力量。
一、选聘人数
计划选聘招商人员20名左右。
二、选聘条件
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招商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能适应长期驻外招商要求。
2.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职级不限。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熟悉招商引资工作、具备我市重点招商产业(健康食品、不锈钢材料及制品、装备制造)相关专业知识,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信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有所了解和掌握的优先选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选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商人员选聘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按选聘程序要求组织实施。组织推荐人选原则上应是相对成熟的后备干部。
(一)公开报名。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兴化市公开选聘招商人员报名登记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表格见***,电子版请至兴化党建网,网址:http://www.xhdj.gov.cn/)
报名时间:2020年2月21日--2月29日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市行政中心5号楼5308室)
联系电话:0523-83326196
(二)资格审核。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是否符合选聘条件。
(三)组织面谈。对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商务局组织面谈。
(四)研究确定。根据面谈情况,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研究确定选聘人员。
四、管理规定
1.选聘人员由市商务局统筹安排招商工作岗位,专职从事招商工作,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时间2年;期间,党组织关系转入所在板块,人事、工资等关系不变。
2.对完成招商引资实绩的招商人员,按照市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对在招商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招商人员,及时向市委推荐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
3.实行招商队伍动态调整机制,对不遵守相关纪律、不能胜任招商工作的人员,及时调整出招商工作队伍。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兴化市公开选聘招商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