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疫情期间管理服务相关政策操作流程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为支持公积金缴存企业稳定发展,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快捷高效地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现就市中心《关于做好新型肺炎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调整工作的通知》相关操作流程明确如下:
一、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
(一)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
1、单位性质是企业;
2、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无力缴存住房公积金;
3、企业填写《服务民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缓缴住房公积金)》(一式两份),内容齐全加盖公章。
(二)申请办理期限:
通知出台至2020年6月30日。
(三)办理流程:
1、缴存在分中心的企业,到中心网站《服务民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缓缴住房公积金)》,填写盖章后报分中心,分中心初审并盖章,将表格传真至市中心审批。
(四)注意事项。
1、缓缴企业职工跨地区贷款的,由贷款地中心向缴存地中心电话核实企业缓缴情况;
2、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要根据该项要求审核企业的缓缴月份和补缴计划。
二、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一)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
1、贷款有逾期且产生罚息;
2、贷款逾期系受疫情影响产生;
3、职工填写《服务民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逾期贷款处理)》(一式两份),内容齐全并签字。
(二)办理流程:
1、贷款在分中心办理的职工,到中心网站《服务民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逾期贷款处理)》,填写齐全并签字后报分中心,分中心初审并盖章后将表格传真至市中心审批。审批同意的,由综合业务处填写《信息系统维护审批表》,并附审批表交信息管理处进行免除罚息处理。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兴化分中心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