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变更A9070133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BA20070046)内容公开展示的通告
A907-0133号宗地位于龙华区观湖街道澜汇路、观盛三路及观盛四路交汇处。土地使用权人为深圳市龙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用地面积25176.77平方米,并已核发《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许BA-2007-0046),现该司申请用地规划设计要点变更。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A907-0133宗地规划设计要点涉及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变更前
用地项目名称:观澜高新园区配套宿舍(二);
用地单位:深圳市宝安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用地位置:观澜街道办;
地块编号:2007-00K-0005;
用地性质:单身宿舍用地;
总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25176.77平方米;
建筑容积率:1.8;
建筑面积:45310平方米(单身宿舍面积),该项目按规划须配建公共食堂、小型超市等配套设施,其面积指标在宿舍面积指标中扣减;
建筑覆盖率:≤30%;
建筑间距:符合深圳市规划标准及消防规范;
建筑高度或层数:30米;
建筑退红线要求:北侧各边≥6米,其余≥3米;
机动车泊位数:320辆;
人行/车辆出入口:规划5号路和规划11号路;
室外地坪标高:按规划控制;
给水/雨水/污水/燃气接口、电源/通讯:临近市政道路;
总体布局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审定的总平面布置图为准;
该项目按规划须配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体育活动设施;
该项目建设应符合《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带观澜高新园区详细蓝图调整》的各项规定;
该项目用地共有2块,此为地块二,配建的公共食堂、网球场、羽毛球场、小型超市等配套设施与地块一(2007-00K-0004)统一考虑。
二、变更后
项目名称:观澜高新园区(A907-0133宗地)(暂定名);
用地单位:深圳市龙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用地位置:龙华区观湖街道;
用地性质:三类居住用地;
总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21334.18平方米;
规定容积率:≤5.35;
规定建筑面积114070平方米,新建规定建筑面积114070平方米,其中宿舍85330平方米,商业20935平方米,幼儿园2585平方米,便民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2000平方米,档案管理及展览配套用房3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20平方米;
建筑覆盖率:一级≤55%;二级≤25%;
建筑高度:建筑高度限高100米,且需满足深圳市航空限高要求;
绿化覆盖率:>40%;
建筑间距:满足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
公共开放空间: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的相关规定;
建筑退线:一级≥6米,二级≥9米;当宿舍、学校等噪音敏感建筑相邻城市主次干路时,临道路一侧的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不宜小于12米;
总体布局以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定的总平图为准;
机动车泊位数:810辆;
人行/车辆出入口:周边道路;
室外地坪标高:结合周边道路和地块现状标高确定;
给水/雨水/污水/中水/燃气接口、电源/通讯:周边道路;
宗地号:A907-0174;
本宗地由A907-0133宗地调整而来,其余部分收为国有;
本地块内配建一所9班幼儿园,占地面积不少于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585平方米;
本地块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须按规定移交政府;
机动车泊位数:≥810辆,须按相关规定及规范设置充电桩;
本地块宿舍建筑面积为85330平方米,其中单身宿舍45310平方米,其余40020平方米为公共住房;
本地块海绵城市建设管控指标不作强制性要求,需根据项目特点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设施;
本地块位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用地单位须按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避免产生地质灾害隐患;
本地块建设应按照《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以及《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地块须按照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其余未标注事项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相关规划、技术规范及城市设计要求。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
2.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澜汇路、观盛三路及观盛四路交汇处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公开展示时间为10个自然日,自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6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规划设计要点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审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23335722
***:1.用地位置示意图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2021年12月6日
***
***1:用地位置示意图.jpg
***2:公众意见征询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