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民政局关于龙岗区2021年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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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龙岗区民政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须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2日;
联系电话:0755-28934395;
传真:0755-28948160;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514办公室。
***:龙岗区2021年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公示名单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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