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新冠肺炎2019nCoV核酸检测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院内紧急采购公告
因新冠疫情防控需要,经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不明原因肺炎、人感染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紧急会议讨论决定,新冠肺炎2019-nCoV核酸检测外送检测服务项目采用院内洽谈的方式紧急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冠肺炎2019-nCoV核酸检测外送检测服务(“愿检尽检”人员标本)。
二、洽谈时间、地点:2021年2月1日上午10:00(逾期不候),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77号第五人民医院行政楼5楼会议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可偏离条款):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投标实验室需取得有效医疗执业许可证的专业检验中心(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必须是经过深圳市卫生健康局备案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合法机构(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转运、检测等安全承诺和应急处置预案(原件加盖公章);
6、诚信中国网站打印诚信报告(加盖公章)。
四、服务机构的确定:
1、现场陈述:参加项目服务机构根据本项目的服务主要要求组织现场陈述(形式不限),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双方现场进行洽谈议价。
2、评审、统计:项目评审小组根据服务机构现场陈述情况、服务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票方式,得票最高者确定为服务机构。
五、服务机构服务主要要求:(作为评分的主要依据)
1、具备1500-3000标本量/天的检测服务能力,提供采样器具(按龙岗区统一编码规则)和样本箱;
2、具备收标本后12小时内出具结果报告的能力;
3、检测数据与龙岗区“三位一体”等疫情要求上传的系统对接及样本信息维护;
4、提供便民报告自助打印、查询和检测信息反馈等服务;
5、具备接收10个采样点标本和到各采样点4次/天收标本的服务能力;
六、本项目合同期3个月(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5月1日),合同期间如疫情防控需求和上级相关管理要求有改变时,另行协商解决。
联系人:张生
联系电话:136****2116
深圳市龙岗区第五人民医院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