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疾控中心常用试剂耗材邀请招标公告
南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2019年4月26日-2021年4月25日使用的常用标准物质、耗材、试剂、防护用品等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信誉好、服务佳、实力强的供应商前来招标。
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标准物质、耗材、试剂、防护用品等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标准物质、耗材、试剂、防护用品等(详见采购目录)。
三、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
五、招标方式:
(一)供应商于4月26日下午5时前将资格审查资料以及报价资料寄到或送到南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务科,两份资料分别密封装袋。
报价资料不得修改采购目录的品牌、型号、规格、排序(纸质版、电子版均不得修改),如无销售某物品,可不报价。
采购目录中部分试剂耗材属于广东省医用耗材交易平台或广州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平台范围,采购时中标供应商需具备相应的配送资格并保证配送价格为中标价格。否则区疾控中心有权取消其该物品的供货资格。
(二)4月28日下午3时,经区疾控中心评标小组资格审核后,确定符合条件供应商。
(三)由区疾控中心评标小组组织开标,在相同规格型号下,每项物品价低者中标。有效期限内采购人采购目录产品,由相应中标供应商供货。
(五)招标报价和结果有效期为2019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5日。
六、采购目录:见附表
七、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的保证函。
(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投标项目可选择性提供);
(四)药品经营许可证(根据投标项目可选择性提供)。
注:因采购目录涉及品目、种类较多,关于上述(三)、(四)点不作报名时必须提交资料要求,但中标供应商必须具备销售相关试剂和药品的经营许可证,如发现虚假投标,将永久撤销其供应资格。
八、报名方法、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方法:供应商可以当面或通过快递方式向采购单位提供有关资质材料进行报名。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26日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1号417室)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
联系电话:020-34689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