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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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2日发表
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市卫生健康委于8月6日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南江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审工作进行了初评。根据评审专家组意见,经研究,拟同意将南江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期满复评确定为“合格”等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20年8月12日至8月20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巴中市卫生健康委联系。联系电话:0827—5269753。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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