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
2019年11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组长谢旭东组织召开“立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会议听取了牵头单位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法制工委)2019年“立法协调小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了座谈讨论。
会议认为,“立法协调小组”成立以来,依据工作职能积极主动参与完成了省、市交给的立法修法征询意见任务。一是完成了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社区基层立法联络站”设置。推动区金花街蟠虬社区、东漖街芳和花园社区设立“广州市基层立法联系点社区基层立法联络站”,为上级人大立法提供了基层群众参与立法的平台,并建立了参与立法工作制度。二是完成了市人大在我区组织开展的立法征询意见座谈会,“原汁原味”反馈立法民意。三是积极履职,向省、市人大反馈立法修法建议意见。今年以来,按照2019年度市人大立法计划,结合区情实际,我们分别对《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广州市养犬条例》《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条例》《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等多部法规立法修法提出意见建议,为法治广州建设献策出力。四是以参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为契机,提出修法意见。根据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开展《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协调区政府对各部门、各街道针对我区在履行《规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对执行法规过程中存在法规条款内容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修法意见。五是以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进社区接访党员、群众为平台,收集修法建议意见。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等到海龙街江北社区接访党员、群众,收集整理了群众集中反映的《广州市养犬条例》中犬只登记收费标准过高、大型犬只圈养等养犬管理问题,向市人大提出了执法、修法意见。六是积极参与区内各单位制定“文件”征询意见,做好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参会人员还结合区街道办事处社会管理工作难点问题建议广州市立法事项进行探讨,对建立本级党委备案审查工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本地区备案审查工作等进行了沟通交流。
谢旭东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赋予“立法协调小组”工作职能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立法修法(党内法规)工作。二是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法制工委)要发挥参与立法职能作用,发挥好“社区基层立法联络站”作用。三是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法制工委)要依法抓实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力争做到备案审查全覆盖。四是以执行《*** 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为契机,做好全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协助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共同发挥审查把关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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