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政为困境儿童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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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8日发表
今年以来,南京财政努力克服减收增支压力,会同民政等部门,认真细化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进一步扩大财政保障覆盖面并提高养育标准。
一是部门联动提升保护水平。南京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上下联动、协同配合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关爱服务能力。
二是适度扩大保障范围。1月起,将父母监护缺失、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两类儿童统一定义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散居孤儿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自7月1日起,将重病、重残儿童纳入定期生活补贴保障范围,按照散居孤儿标准50%发放。此次保障扩围,约惠及我市2600名困境儿童。
三是继续提高生活保障标准。自7月1日起,集中供养孤儿养育标准提高至2560元/月,散居孤儿提高至2100元/月,涨幅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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