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级争取2015年前晒三公
中国政府网10日公布***近日印发的通知。通知指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同意,并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工作安排》,***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等。
其中,在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方面,***要求,着力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在2012年工作基础上,2013年要进一步细化公开中央部门“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增长的中央部门,要细化说明增长的原因。细化中央部门2014年预算编制,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购置费和运行费。各省(区、市)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并指导督促省级以下政府加快“三公”经费公开步伐,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在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方面,***要求,扩大公开细颗粒物(PM2.5)、臭氧等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信息的城市数量。在继续做好目前74个城市监测信息发布的基础上,新增116个城市公开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信息,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在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方面,***要求,各级政府负责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都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其中,关于加强调查处理信息公开,***要求,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在继续做好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的公开比例。2014年,要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
根据《工作安排》,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应于2013年年底前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