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蓬国土告201501号
蓬安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蓬国土告[2015]01号)
经蓬安县人民政府批准,蓬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规划详细情况:见蓬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蓬规条通字〔2015〕第3号)。
宗地编号: | 2015-2 | 宗地总面积: | 60538.3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绕城西路北侧,紫苑小区旁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98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04615BA0012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4892.367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本宗土地使用权用途为住宅兼容商业服务业用地,出让年限: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及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03日 至 2015年04月28日 到 蓬安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03日 至 2015年04月28日 到 蓬安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28日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4月28日18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4月30日09时00分 在 拍卖地点另行通知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本次出让宗地面积若有误差,以交地实测为准。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②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③自然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复印件;④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⑥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竞买人在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拍卖活动。拍卖出让竞买保证金进帐人必须是竞买人,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保证金。因银行票据交换有时间差,请拟竞买人提前进帐,款到相关帐户后,方可取得报名资格。
四、开户单位:蓬安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及帐号:
工行蓬安县支行:2315***********2341
南充商业银行蓬安县支行:0007***********778
蓬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8813***********20
建行蓬安县支行:5100***********01487
农行蓬安县支行:2245***********81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蓬安县相如大道1号
联 系 人:杨先生、周先生、唐女士
联系电话:0817-8630799、137****6999
开户单位:蓬安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蓬安县支行
银行帐号:2315***********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