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5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17-3332218
地 址: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高坪区鹤鸣东路95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充市聚邦科技有限公司表面活性剂、洗涤剂等助剂的生产建设项目 | 南充市高坪区金达路201号 | 南充市聚邦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禹承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南充市高坪区金达路201号,租用四川省南充市新川塑钢工程有限 公司区内南侧厂房,租用标准厂房建表面活性剂生产线一条、清洗剂生产线一条、 防锈缓释剂生产线一条、消泡剂生产线一条,该项目建成后,可年产表面活性剂混合物 150t/a、工业清洗剂 200t/a、防锈剂 100t/a、有机硅消泡剂100t/a。 |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纯水机制备产生的浓水以及员工生活废水。产生的浓水为自来水浓缩约 5 倍的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放城市污水 管网;生活污水依托四川省南充市新川塑钢工程有限公司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中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粉尘。本项目仅投料和分装过程有少量有机废气挥发;粉尘主要在原料投料和干粉混合过程中排放。每个搅拌机上方安装集气罩,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再过滤棉经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根 15m 高排气简排放,风机风量为 3000m3/h。有机物排放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表 3 (3)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置搅拌机、纯水制备机位置,加强日常维护和保养,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 类标准。 (4)固废 原材料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全部由厂家回收,重新再利用;纯水制备机产生的反渗透膜集中收集后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处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 、废含油棉纱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 (5)地下水 整个厂区执行重点防渗,在现有混凝土硬化地 面 上 + 采 用2.0mm 水泥基渗透结 晶 性 防 水 涂 料+2.0mm环氧树脂漆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