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四项措施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今年以来,县国税局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1-10月完成采购金额22.07万元,节约资金3.08万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采购水平。成立了以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决策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考核。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实施办法、操作规程等制度,在管理体制、采购方式、资金管理、监督检查机制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形成了“依制度管人、依制度办事、依制度监督”的有效管理机制。
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领会《政府采购法》和省市局发布的政府采购文件精神,进一步开拓工作视野,不断丰富采购知识。
四是规范程序操作,防范采购风险。对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从立项、实施到执行,均由监察室、采购小组以及需求单位等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各部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做到了依法采购,降低采购风险。(县国税局 谭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