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镇推进土地流转优化产业结构
土地流转“转”出红利
——桂花镇推进土地流转优化产业结构
近日,在桂花镇杉树村附近的藕田边,一眼望过去,100多亩藕田的藕叶在风中摇摆着,藕叶下便是忙碌的采藕人,每块藕田里都有两三人。只见穿着高筒雨鞋的采藕人,在荷田中忙碌地抢挖新藕,并将挖好的田藕在田埂上码放得整整齐齐,希望尽快上市。
这是桂花镇采藕人在田藕基地忙碌的一幕。田藕产业也是桂花镇产业政策引导农民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取得成果的一个例子。近年来,桂花镇以提升“唐桂”片区为载体,紧紧围绕特色产业、品质品牌、生态环保三个关键环节,通过流转土地等方式,以产业布局规划为引领,以科技推广为动力,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其中,桂花镇杉树村共流转土地1735亩,耕地流转率99%,基本属于整村流转。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6305元。
土地流转拓宽农民致富路
13日,60多岁的村民罗锦江经常往田藕种植基地跑,忙着给挖好的田藕清洗泥土,在罗锦江看来,以他这个年龄,能在家门口轻松赚到钱,这是一件非常“安逸”的事情。而村里像罗锦江这样轻松找到活的老人还很多。罗锦江告诉记者,“我现在每天还能拿到40元的工资,轻松活。”
近两年,桂花镇不断创新形式,加大农村土地流转力度,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源源不绝的动力。桂花镇把土地租给农业企业、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把农村剩余劳动力安排到农业基地、合作社里干活,实现土地流转与增加群众收入的互促双赢。
“我们发展农业产业的用地上,基本都是以承包农民土地的形式进行流转,既给老百姓吃了土地流转的定心丸,又为村内建设提供了便捷服务。”桂花镇杉树村村支书聂群英说。村上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土地规模流转,桂花镇杉树村农业经营主体发生了根本性转变。过去的一家一户分散耕种变为了农业企业、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规模耕种,既有效遏制了农村耕地撂荒现象,又从土地上解放了农村劳动力,进城、进厂、进店、进园成为了农民新的增收和发展途径。
“我们每年能收到每亩地800多元的租金,又能到这些老板的基地干活,每天60元钱的活路费,一年下来收入还是可观。”在红豆杉基地打工的村民张文勋乐呵呵地说。近几年我区土地流转收益呈现逐年平稳上升的态势,由2007年平均每亩500元左右上升到了平均每亩700元左右,高的每亩已经达到1000元。在土地规模流转区域,农民除了可以获得稳定的流转收入外,留守农村的老人、妇女还可以就近务工,获得劳务报酬,土地流转被越来越多的农民群众认可和接受。村集体充分挖掘现有资源,借助各方优势,走出一条“合作兴村”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
土地流转助推农业结构优化
在桂花镇杉树村的土地流转还有一个可喜现象,就是流转规模不断扩大,流转主体向多元化发展。杉树村形成了田藕、中药材、花卉苗木,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全村现有田藕基地近800亩、花卉苗木基地65亩、中药材种植基地135亩、红豆杉基地650亩、甲鱼养殖基地20余亩,生猪标准化养殖场100余亩,乌骨鸡年出栏2万余只。
桂花镇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销大户、工商企业越来越多,流转规模普遍有几百亩,有的甚至上千亩,而且目标也越来越高。例如杉树村的骏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土地650亩,种植红豆杉,通过土地流转,把项目建设成为桂花镇具有特色、生态产业、旅游观光于一体的特色基地。
不仅如此,土地流转也出现了新形式,就是农民以土地入股,探索股金分配方式,较好地解决了各类人员利益分配的矛盾,达到人人受益,成果共享。杉树村集体经济就是生动的典型。通过以土地入股的方式集中农民40亩承包水田,创办村集体田藕生产基地,对土地入股农户实行租金+保底分红,结余资金归集体所有。2013年村集体实现收入2.89万元。
我区近两年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等级,不仅明确和进一步稳定了农民的承包权,而且对提高农民流转收益效果显著。杉树村就是利用流转剩余的耕地通过股份合作的方式创办集体经济,2013年获得集体净收益5万余元,入股农户除取得流转基本收益、分红收入、务工收入外,还可以享受集体经济发展带来的福利,实现了农村土地收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