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督导临潼区47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开展情况
3月29日,根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开展“4+7”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安排,市卫健委药政处处长张昌宁一行3人,对临潼区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相关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区卫计局副局长肖旭伟及体改科相关同志陪同。
督查组先后到区人民医院、西安市第九医院新丰精神病院,实地查看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相关工作,对中标药品网上签订购销合同、中选药品采购和使用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着重了解区人民医院、西安市第九医院新丰精神病院在“4+7”药品采购工作开展情况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药政处张处长对临潼区“4+7”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指导。
下一步,临潼区卫计局将持续督促辖区公立医疗机构稳步推行“4+7”药品采购试点工作,减轻患者用药负担,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卫计局 王新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