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落实措施推进节能降耗工作
2008年,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5%左右被列为宝山区政府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日前从区经委获悉,为达成此项目标,有关部门将采取一系列针对性举措,重点是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耗下降11%左右,各街镇、园区同时着力遏制年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重点企业能耗增长。
今年,宝山区将对年耗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131家企业继续开展能效对标,力争20%的企业实现色块网格等级提升;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28家企业实行重点监控,逐步完成节能照明改造和能量系统优化;打包申报“十大节能工程”,逐步扩大签约合同能源管理的企业范围;深化循环经济试点,推进宝山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落实4-5家清洁生产试点企业;开展四种行业的规范整治,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此外,今年将编制全区节能降耗细化方案,完善节能指标逐级分解和考核制度,将节能降耗责任和成效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同时,精心组织节能宣传周、节水宣传周、节能产品技术咨询活动,加强节能培训及宣传;建立和完善1000吨标煤能耗企业季度能耗统计内部通报制度,加大能源统计工作巡查力度;加快出台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重点用于支持节能技术改造、节能机制推广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
按照宝山区“十一五”发展规划,到2010年,全区每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要下降25%,每万元工业产值能耗下降45%,工业能源消费量控制在156万吨标准煤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