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江街道关于组织开展房屋编码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人口综合服务与管理工作,根据区委、区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工作的总体安排以及区人口办的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本辖区实际,自今年9月起至11月底在街道范围内开展房屋编码管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托“两个实有”全覆盖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建立全市统一的房屋编码制度要求,全面采集核对实际居住房屋信息,进一步提升辖区实有房屋基础信息的准确率;加强对辖区居住房合法性的认定,依托“上海市房屋(人口)基础信息采集系统”对居住房屋进行逐一定位和编码登;通过加强合法居住管理,与居住证制度挂钩,进一步严格居住证管理,为加强人口调控和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组织领导
本街道成立由街道副书记肖华任组长,街道人口办、街道房管办、街道市政科、城管执法中队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房屋编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卫新任办公室主任兼联络员。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做好房屋编码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推进落实。
三、职责分工
(一)街道人口办:负责牵头职责开展本街道房屋编码管理工作,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从业单位共同参与、实施;组织、指导各居委落实房屋编码管理工作,并对各居委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验收;加强与区人口办联系,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房屋编码管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二)控江房管办:负责指导督促街道分管部门配合推进房屋编码管理工作,根据本部门职责,落实对具有《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租用公房凭证》以及已办理《商品房注册证》、《大产证》等权证的居住房屋“合法性”认定;按照拆违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区域内无合法证明材料的违法建筑的认定;落实对疑似群租、“非该居”、“居改非”等房屋的认定工作。
(三)街道市政科、城管执法中队:负责配合推进房屋编码管理工作,根据拆违职责分工,落实对相关区域内无合法证明材料的违法建筑的认定。
(四)街道房屋编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街道房屋编码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并落实经费、硬件、人员等方面保障;指导居委摸清辖区居住房屋的底数,并开展居住房屋“合法性”的初审;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对居住房屋“合法性”的审核;会同公安派出所开展对居住房屋信息的采集核对号录入。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9月上旬)
由街道人口办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不同类型居住房屋“合法性”的认定标准和认定责任,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并适时组织各居委干部、社区综合协管队员等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明确房屋编码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内容,为全面推行做好准备。
(二)全面推进阶段(9月中旬至11月)
组织居委干部、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对辖区居住房屋基础信息、权证信息及使用情况等进行全面采集、核对,按照逐幢逐户、逐房逐间的要求,填写《房屋基础信息核对表》。在采集房屋信息的基础上,按照“居委初审、街道审核、疑难审定”的原则对居住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并录入“上海市房屋(人口)基础信息采集系统”相应模块。
各居委会在“全面推进阶段”每月应依次完成总量的30%、40%、30%以上。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
完成房屋编码管理工作自查,做好工作总结。迎接区人口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本辖区房屋编码管理工作质量进行网上检查和实地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要求各职能部门、全体居委干部、社区综合协管队员等充分认识房屋编码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是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居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工作任务并取得实效。
(二)夯实基础数据。各单位要把房屋编码管理工作与提升实有人口信息质量、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相结合,在核查房屋基础信息同时,依托居委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室和社区管理信息平台,进一步做好各类人口信息和基础数据的采集、更新与维护。
(三)强化宣传引导。街道要加强房屋编码管理工作中相关法律义务的宣传告知力度,组织居委在入户采集时,同步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治安责任保证书》,向承租人发放《出租房屋承租人告知书》,引导居民群众按照合法稳定的要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四)加大整治力度。街道要紧密结合人口调控要求以及平安建设实事项目、“四大顽症”整治等工作,对核查发现的违法建筑、“群租”、“非改居”、“居改非”和违反消防规定等各类违法违规居住房屋,及时整治开展整治,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房屋编码管理工作的综合效能。
(五)加强检查考核。各居委要加强对各自辖区房屋实地走访和自查,确保居住房屋的基础数据及合法性认定的真实准确,对工作中存疑的要依法依规统一口径,做好认定,防止走过场,坚决杜绝房屋登记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违规出具证明材料等情况的发生。各居委房屋编码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人口综合管理服务考核。
杨浦区人民政府控江路街道办事处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