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烟台市食药局对我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飞行检查
8月29至9月2日,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检查组对我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飞行检查,我市市场监管局业务科室陪同检查。此次检查,采取不打招呼、直插现场方式,先后对全市14个镇街区16家药品连锁企业、药品使用单位、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单位能够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日常工作。但也有个别单位的药品采购、验收、销售未通过计算机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处理,部分药品无法提供***及随货同行单据,药品未按剂型、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购置的阴凉柜未投入使用,有过期药品未处理现象等等。 对于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在检查报告中予以一一列出,对于情节严重的3家药品经营企业和1家药品使用单位拟给予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证书;对于情节比较严重3家药品经营企业拟给予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另外9家单位给予限期整改。
问题是导向,也是企业整改和市场监管的方向。下步,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监管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复查,直至整改到位,确保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市场秩序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