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赴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协调公配物业资产移交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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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为更好地管理大鹏地区部分归属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的公配物业资产,给当地居民提供便利,2018年9月4日,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赴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协调公配物业资产移交事宜。
双方就海语山林小区、亚迪村小区、大鹏劳动站大楼和南澳富民路66号、68号的公配物业基本情况进行了研讨,并对相关公配物业资产建筑面积、坐落位置、产权归属等关键信息进行了核实,确认了该公配物业资产的用途为社区服务站、社康中心、文化活动室等。最后,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与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现场签订了《深圳市龙岗区政府物业授权管理使用协议书》。
下一步,大鹏新区城市建设局将继续做好公配物业资产的移交工作,妥善处理好移交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按期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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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6:35:1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