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的通知
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
知识竞赛的通知
名县市区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各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的通知》(鲁财会〔2015〕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联 系 人 冯国庆
联系电话 6688003
***:鲁财会〔2015〕36号
烟台市财政局
2015年7月27日
***
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
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省属各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的通知》(财会〔2015〕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财政局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竞赛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发动,积极组织本地区、本部门人员参赛,掀起会计信息化学习热潮,提高企业对会计信息化工作的认识和应用水平。
二、省财政厅将比照财政部设置组织奖和个人奖。
(一)设置优秀组织奖30名。对在竞赛工作中组织工作出色、竞赛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设置个人奖100名。其中: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评奖按答题成绩排名确定,因成绩并列导致获奖人数可能超过预设获奖人数时,将在多名参赛者中抽奖确定。
(三)获奖名单将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www.sdcz.gov.cn)和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公布,获奖者由山东省财政厅颁发获奖证书。
三、获奖的会计从业人员视同完成当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4学分),并由省财政厅代为进行继续教育登记;未获奖但竞赛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会计从业人员,视同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12学分。
在参与竞赛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
联系人:省财政厅会计处 王朋蓬 国健
电话:0531-82669793 电子邮箱:zd1607@126.com。
山东省财政厅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