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防潮堤二期工程实施封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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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根据《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违法围填海案件进行挂牌督办的函》(鲁海渔函〔2018〕161号)和《东营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实施方案》要求,即日起,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防潮堤二期工程予以封存。
特此公告。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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