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送达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两次以专用信函方式对下列2户企业邮寄了《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核查函》,均无人签收被退回。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九条的规定,我局作出决定将下列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因下列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现依法以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逾期不领取的,即视为送达。企业在收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后,可通过依法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等方式改正其行为,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在60日内向莱芜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以内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8867807
企业名单如下:
序号 | 统一代码/注册号 | 名称 | 地址 |
1 | 9137***********33M | 诚成盈(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 莱芜市高新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2 | 91371202MA3CJBJF0D | 莱芜市宋艳宏商贸有限公司 | 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官厂村 |
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