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认真做好预付式消费投诉举报工作
随着市场经济迅猛发展,人们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预付式消费应运而生,其对刺激消费、拉动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于经营者而言,通过发放预付卡可以快速融资和增加客源;对于消费者来讲,选择使用预付式消费,具有便利、实惠等特点,可以有效降低消费成本。但是,预付式消费也存在一定的弊端,经营者利用预付卡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引发消费者群体性上访,严重妨害了正常的市场秩序。高新区服务行业推行预付式消费较为常见,也是当前处理消费维权投诉的热点、焦点和难点之一。
今年1季度高新区市场监管局通过12345热线平台共受理预付式消费投诉举报502件,占本部门当季12345工单总数16.99%。在预付式消费中,文娱健身(268件)、美容美发(71件)和餐饮(54件)服务类投诉数量排列前三位,分别占当季预付式消费总数53.39%、14.14%和10.76%。导致预付式消费投诉高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霸王”条款,如经营者单方限定有效期,消费卡不挂失、不补办、不退款,而消费者一旦遇此情形就会造成经济损失;二是诱导消费,经营者通过大幅折扣和免费体验等虚假宣传,吸引消费者办理预付卡,随后不履行承诺;三是服务打折,经营者擅自改变服务内容或提高商品价格,或者人手不足、设备投入少,导致服务质量下降;四是停业关门,部分经营者因自身经营不善、亏损,难以为继而倒闭;五是携款跑路,有的经营者出售消费卡的目的就是恶意吸收大量消费者办卡的资金,携款逃逸;六是退费难,消费者因工作变动、遗失、过期等事由,不想使用预付卡,希望取出卡内余额,经营者拒不退款;七是维权难,预付式消费多以口头形式约定,鲜有签订书面合同,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因缺乏有力证据而难以维权,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针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市场监管局依据工作职能,采取了多项有效措施:一是对相关经营者开展行政约谈,重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其经营行为;二是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咨询活动,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核验经营者合法资质,签订服务合同、保留付款票据等证明,避免上当受骗;三是严厉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进一步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四是属地监管所高度重视、认真受理,及时协调有职责的相关部门或单位积极处理,因无法联系被投诉人应依规终止调解,并告知消费者救济途径;五是统筹做好预付式消费举报工作,业务处室适时开展预付卡专题调研和业务指导,辖区监管所紧密配合、狠抓落实,最大限度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编辑: 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