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一体就业格局基本形成
青岛日报讯 全市就业人员中有四成多来自农村——我市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目前,我市农民和市民基本享受同等的就业政策和待遇,全市城乡一体的就业格局基本形成。
据市劳动保障局统计,我市从2006年开始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以来,全市累计实现城乡就业59.8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6万人,占全市城乡就业总人数的44.48%。今年1至9月,全市实现城乡就业25.3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3万人,占全市城乡就业总人数的44.66%。
我市十分重视统筹城乡就业工作。为了畅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市委、市政府将其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建立了市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责任目标体系建设。各区、市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近两年,我市先后投资建设了5个市级、12个区市级职业介绍机构,批准开办了229个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形成了城乡相互贯通的劳动力市场体系。目前,五市三区128个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并在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站,配备了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初步形成了市、区(市)、镇(街道)、村(居)四级城乡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制度基本形成。
按照全市城乡统筹就业的要求,各区、市对促进就业政策进行了梳理、完善,清理和取消了针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并将城镇职工享受的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贷款贴息、技能培训等政策向农村劳动者延伸。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全部免费为城乡劳动者提供统一的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和办理就业手续等服务。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等有关文件,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将小额担保贷款、就业援助、职业培训补贴、自谋职业扶持金等促进就业政策向农民延伸,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城乡统一的促进就业政策。
为了建立全市城乡统一的资源管理制度,近两年来,我市对五市三区的128个镇和街道进行了逐村逐户调查,摸清了全市244万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状况,建立了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在全市设立了270多个企业用工信息监测点,摸清了全市企业用工需求状况,建立了企业用工信息库。同时,我市加快了城乡一体的计算机网络系统建设,将就业服务网络延伸到镇村,实现了城乡劳动力市场信息资源共享;对城乡失业人员统一发放《青岛市劳动者求职证》,统筹规划,统一管理。
从城乡统筹就业的实际需要出发,我市积极为农村劳动力搭建职业培训平台,建立城乡一体的职业培训体系。目前,我市已认定22个促进就业培训基地、135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形成了城乡一体的三级培训网络,对农村劳动力组织开展了订单式、储备式、项目式、创业式和劳动预备制等多种培训活动。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的政策,对培训合格的农村劳动力,给予200至500元培训费补助;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每学年给予1000元学费补助。至今,全市已有20多万农村劳动力参加就业前的技能培训。
在加快城乡统筹就业步伐的同时,我市还建立和完善了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专门出台了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险办法,让数十万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一样,享受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