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
5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新,副主任王福先、徐家红、于崇民、程秋霞、王永学参加,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孟学峰陪同。
检查组先后到闽源钢铁厂、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吉隆锻造厂、党校西邻城建开发公司建设工地,分别就闽钢脱硫除尘设施建设情况、华电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情况、企业锻造窑炉使用清洁能源情况、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并在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了有关工作汇报,对我市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李玉新指出,今年以来市政府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市委要求,积极贯彻《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下步,要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的法律责任进行执法,并将其融入到“两学一做”活动中,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用心、诚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
孟学峰代表市政府对下步工作作了表态发言。